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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没有移交可以扣留工资(工作未移交,可不可以辞职?)

2023-11-30 14028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离职移交那天算工资吗
  2. 欠工资已移交法院会怎样处理
  3. 办理工作移交前是否应先结算工资
  4. 没领离职工资就不能开离职证明吗
  5. 拖欠工资移交公安管用吗
  6. 公职人员立案调查,移交司法可以发放工资吗

一、离职移交那天算工资吗

1、只要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离职交接工作期间,也要计算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时工资要一次性付清。

  

2、离职的最后1天,无论是在正常工作还是在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工作交接,都是应该计算工资的。

  

3、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并且作出了审查之后,确认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就会责令老板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给员工。

  

4、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5、(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6、(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7、(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8、(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欠工资已移交法院会怎样处理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办理工作移交前是否应先结算工资

如果一个人因某种原因,确定离开单位时,按规定及正常的做法是必须先移交工作。通过移交工作表明没有遗留问题时,单位才会结算工资放人。一旦发现遗留问题,就需要对发现的遗留问题作出必要的解释或是善后处理。否则,单位是不会结算工资、也不会放人的。

  

四、没领离职工资就不能开离职证明吗

1、劳动者辞职到期,没有领取工资,用人单位是可以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2、《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3、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5、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6、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拖欠工资移交公安管用吗

1、拖欠工资移交公安一般情况不管用,因为老板拖欠工资是民事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员工的工资被拖欠,最好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后调查情况,老板拖欠工资情况属实,会对其进行处罚。

工作没有移交可以扣留工资(工作未移交,可不可以辞职?)

  

2、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属于民事纠纷,警察是不能管的。讨要工资这事公安还真起不到太大作用,因为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并不在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内,因此并不是正确的选择。最简单的处理方法其实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协调处理,查证属实的,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同样劳动仲裁机关也会受理相关申请,且不收费也无需律师,具体来说就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数额巨大的,劳动局调解无效,公安可抓嫌疑人,做刑事案件处理;金额小的属于民事纠纷,通过民事仲裁或诉讼解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六、公职人员立案调查,移交司法可以发放工资吗

给。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处理问题。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并按以下办法计发生活费: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之和,下同)的75%计发生活费。机关技术工人按照本人原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机关普通工人按照原岗位工资数额,分别作为生活费发给,取消每月发放的奖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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